第197章 陷阱(2 / 2)

法官们通常会要求提出者补充手续,然后继续使用,或者减弱新证据证人的作用。

总之几乎不会出现直接排除新证据的情况。那是在自砸招牌,于规定有利,于公正不利。

也正是考虑到这一点,尤其是审理法官为布鲁克林的情形下,atc才会制定这样的辩护策略。

策略一旦成功,不仅仅是为当事人们争取利益,atc作为原告律师也将获取巨额报酬。根据atc公司另一位管理人员估算,那些报酬足够杰森·布尔买下atc所在的整栋大楼了。

巨额的回报伴随着高额的风险,整条策略只有新证据未按流程通知对方这么一个小瑕疵。甚至如果不较真的话,那张a4纸根本都不算证据。

但现在有人较真了。

布鲁克林经过短暂的思考,裁定通过被告方的休庭申请。

杰夫礼长长舒了口气,身体一晃,瘫坐在椅子上,他摸出手帕在额头上抹了一把,这才发现自己已经满头的虚汗。

杰夫礼感激地冲布鲁克林点点头,拉起布鲁诺匆匆离开。

杰森·布尔沉默片刻,拉起本杰明紧随其后。

他们一个是回去思考应对策略,一个是回去思考补救策略。

布鲁克林默不作声地返回内庭,重新翻阅起了起诉书。

法庭上的情况他看的清楚,杰森·布尔的布局他也看得明白,但与杰森·布尔的想法不同,布鲁克林不认为杰森·布尔能成功。

如果换做是他,他会立即放弃这条策略。

因为必然能想到应对之法。

甚至都不用想,眼下就有一条现成的——他们可以召集庞大的法务团队,不间断地提供各种无效证据,每次提供新证据就像杰夫礼表现的那样,申请法庭进行公证,然后假装未尽到告知义务,申请留给原告几天时间阅读新证据。

如此循环往复,拖它个十年八年的。

作为这种无耻战术的资深老玩家,它有资金,有人手,完全拖得起。

就布鲁克林所知,现阶段就用这种手段拖着两起起诉桉呢,最长的一个已经持续了17年。

拖得起,atc拖得起吗?

家大业大,不在乎这点儿应诉费用,atc小门小户的,怎么跟比?

况且本桉是集团诉讼,诉讼费用由原告律师出。

atc最多坚持两年,就得被拖破产。

当然,这种无赖打法轻易不会使用。这不仅败人品,还容易令法官反感。

偶尔当一次老赖,法官可以当做默认潜规则无视,频繁当老赖,法官是不可能轻饶的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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