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29章、反常的哈文(1 / 1)

(“我方申请将哈恩列为证人。”对大卫的回答,本斯通没有丝毫惊讶,他当即申请道。律师或检察官在列证据清单时,是需要自己搜寻沟通的,在沟通中判断某人是否有价值被列为证人。在被列为证人后,律师会帮助证人修饰发言,练习质证,训练证人使他们在法庭上表现的更有说服力。显然,大卫这套说辞早就对本斯通说过了。但他却没有直接将哈恩列入证据清单,而是佯装现场临时发现新证人,现场提出申请。其目的就是出其不意,打乱对方部署,搅乱对方辩护思路。“反对!”哈文的反对声突然响起。“理由?”布鲁克林问道。事实上结合最近对哈恩的研究,布鲁克林不认为让哈恩作证就完全对被告方不利。本斯通不太可能掌握的住哈恩。哈恩出庭作证,很可能为大优的检方带来变数。但结合哈恩肯向警方提供柯蒂斯作案目标来看,他似乎也有可能配合检方,直接将柯蒂斯钉死。究竟该不该请哈恩出庭作证,有利有弊。布鲁克林喜欢兵行险招,换做是他,可能会做出跟本斯通一样的决定。可让布鲁克林稍稍不解的是,本斯通是个稳重的人,为什么会做出这个选择?哈文支吾着,没能给出明确的反对理由。布鲁克林当即宣布经哈恩列入证人名单。“抓捕柯蒂斯之后呢?是如何审讯的?”“反对!多个问题!”哈文的反对声再次响起。“反对无效!继续。”布鲁克林警告地看向被告席。本杰明正拉着准备起身继续头铁的哈文,低声说着什么。怎么感觉哈文突然水准大失了?之前的他虽然不算优秀,但偶尔也会做出亮眼的操作,怎么突然间方寸大乱起来了?布鲁克林盯着焦躁不安的哈文,若有所思。“将柯蒂斯带回审讯室后,我们刚开口提问了几个问题,柯蒂斯就主动交代了全部犯罪。”大卫讲述道“他精准地描述了每一个案发现场的布置,说出每一名死者的详细信息。基于此,我们认定他就是模仿者。”“我问完了。”本斯通不紧不慢地冲大卫道谢,又冲陪审席微微点头,慢条斯理地走回原告席。在经过哈文身边时,他甚至轻轻哼了一声。哈文显而易见的被这声“哼”激怒了,或许在他看来这就是轻蔑,是本斯通蔑视自身的表现。布鲁克林看着‘杀气腾腾’的哈文直摇头。庭审中,当事人可以不冷静,可以受情绪左右,但律师不能。律师感情用事是大忌!你可以表现的感情用事,情绪应该是律师的作战工具,是手段,而不是被情绪所操控。“在审讯之前,你们是否向我当事人宣读米兰达忠告,明确他的权力?”哈文气势汹汹地问道。“当然,当然宣读过。”大卫一愣,情不自禁地看向布鲁克林,随即回答道。“有证据可以证明吗?”哈文冷笑着追问“影像资料?录音?都可以。有吗?”“当然,当然有。我们的审讯是……”大卫还没说完,就被哈文打断。“律师在场吗?”大卫抿了抿唇,压抑着怒火,沉声答道“我们已经宣读过米兰达忠告,柯蒂斯明确自己的权……”“你只需要回答是或否。”哈文再次打断,咄咄逼人的问道“律师在场吗?是或否。”“Objection!”本斯通站起身,脸色不太好看。“向证人询问的目的不是为了弄清事实,而是为了引起与证人的争执”布鲁克林的脸色同样不好看,但他依旧驳回了本斯通。“反对无效!”“大卫·波特曼,请你如实正面回答他的问题。”“没有。律师没有在场。”大卫被哈文气得不轻,憋了半天,才给出答案。“哈!没有!”哈文嗤笑一声,继续逼问“是我当事人主动放弃请律师的权力了吗?是或否?”“没有,他没有放弃。”“我当事人没有放弃请律师的权力,为什么你们不等律师到场再进行询问?”“看来NYPD的审讯流程并不符合程序公证法。”“一份不符合程序公证法的审讯内容,还有可信度吗?”“Objection!”“己问己答!”本·斯通指着哈文,另一只手扯着领带,大声呵斥。“他干脆自己坐上证人席好了!”布鲁克林看着扯半天没变化的领带,差点儿笑出声来。这幅故作愤怒的样子就是做给他看的。他并非非要布鲁克林判定反对有效,驳回哈文的问题。当然,如果布鲁克林真这么判定了,那就算是意外惊喜了。本·斯通这种经年老检察官什么奇葩没见过,怎么可能被哈文气到。他这么做只是要法官表态,彰显自己的存在感而已。会哭的孩子有奶吃,这个道理自哪儿都适用。本·斯通如果不刷存在感,布鲁克林就会认为哈文的抗辩方式在他的容忍范围内,即便有出格的地方,他不出声,就代表默认。“反对无效。”“本,我知道你在那里。”布鲁克林安抚一句,随即提醒哈文。“哈文,请注意你的言辞与态度,大卫·波特曼警官是证人,不是嫌疑人,这里是法庭,不是审讯室。”“还有,我需要提醒控辩双方,以及以后将要出现在9号法庭上的所有人。”布鲁克林抬头直视着旁观席上的镜头,严肃地警告道“不要企图在我的法庭上通过揣摩我的意图、喜好、感情倾向等一切私密性话题做诱导发言。”“否则我会让你们知道我在法庭上的感情倾向的。”“你可以继续了,哈文。”哈文咬着嘴唇,仿佛一只泄了气的皮球,半晌才出声。“我没有问题了。”他此时的状态与几分钟前的慷慨激昂咄咄逼人完全不同。“检方还有需要补充的吗?”布鲁克林问道。“有。”本·斯通起身,再次来到大卫的面前,但面向的确是陪审席。“我只有一个问题,大卫。”“程序公证法有规定审讯时必须有律师在场吗?”“没有。”大卫摇头答道。“谢谢。我问完了。” , 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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