“删了,后台也清了。”闻命走到水池旁拧开龙头洗了把脸。
“不是,好歹先传一份给我啊,”
“案发现场的视频,留着只会惹来不必要的麻烦。”
“那你拍下来干嘛,不是多此一举。”
闻命甩甩手上的水,用关爱智障的眼神看着自己的好基友:“这颗价值一亿的大脑,什么时候能拆封用一用?”
“什么意思?”
“任何人进入案发现场,都会留下痕迹。警方在现场提取了大量痕迹,到时候痕检报告里肯定会出现我的脚印。我可不想一遍又一遍地解释,我为什么会出现在案发现场。”
“你不是跟刘叔很熟的嘛。”
“熟归熟,该走的流程还得走。况且,这种案子肯定会由刑侦那边接手。案件移交后,免不了又得跑一趟去做笔录。
我从进门开始就把全程拍了下来,发送给刘队,就是让他在交接的时候省点功夫。我不用浪费时间,警方也节省点警力。”
闻命一边说着,一边将昨夜晾在院子里的饮料桶收起,拎着走进厨房。
“命哥,你这心思也太缜密了!”许如愿佩服道。
闻命将泡着杨梅和柠檬的大锅子,端起来架到灶上、点火。
他非常清淅地感觉到,自己端起盛满水足有三、四十斤重的锅子时非常轻松,轻松得就像端一杯水。
要不是及时收住力,锅子里的水肯定会被他抛洒出去。
之前在早餐铺,那个食客在撞到贵叔之前,闻命就听到了椅子与地面的轻微摩擦声。
当时他几乎没去思考,大脑就非常自然地预判到那人会站起身,而以贵叔走过来的方向,势必会被撞到。
于是,如同未卜先知一般,在二人撞上的同时,他就已经站了起来。
所以,反应快并不仅仅是身体敏捷度提高了,大脑的计算能力也比以往更快。
还有,听力也明显比以前敏锐得多。
闻命双眼微微虚起,感受了一下与尸兄和阿紫的意念连接。
确定二者都还处于沉睡状态,所以,应该不是这两位魂侍让自己的五感提升。
“唉,难道遇到这种大事件。结果,明明人在现场,但又好像没完全在。”
许如愿有些惋惜地念叨了一句,端起筐子熟练地摘起薄荷叶。
“不让你进去,是因为我不想扛着你回来。”
许如愿有轻微晕血症,手指割破出血不大的话,没什么关系。但狗肉店那种程度的案发现场,只用看一眼他就能被原地送走。
“真有那么可怕吗?”
“不然呢?那两个专门杀狗的家伙,都被吓成什么样了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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